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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2.0.1
条至 2.0.3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设审计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执行情况;
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
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关系。
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
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
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
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错更正;
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 3 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
立董事)主持。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并表决。
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支付。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