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西高院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144,867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316,579,466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184,987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394,47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
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4,584,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82%。具体详见公司于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
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584,593 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
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4,584,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82%,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
合计 4,584,593 1.4482% 4,584,593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本次上市流通的
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期(月)
(股)
合计 / 4,584,593 /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
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子健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