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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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
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会议同意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8.16万份。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由1418.82万份调整为1410.66万份。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为76名激励对象办理
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5.33万份,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价格为7.78元/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熊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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