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泉阳泉
股票代码:60018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与华新街交汇鸿泰城市广场 6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间接持有股份(根据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 称 释 义
泉阳泉、公司、上市公司 指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盛公司 指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森工集团、财务公司 指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重整计划》
、变更后《重整计 司合并重整计划》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
指
划》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2023
年 12 月 5 日版)》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林省国资委/省国资委 指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指
公司
本报告书第三节、第四节载明的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义务人涉及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动。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长春国际金融中
心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喜东
注册资本 壹佰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MA0Y5YBJ3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08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与华新街交汇鸿泰城市广场 6 号楼
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
产经营管理、吉林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
业务;受吉林省国资委委托对相关企业债权、股权转让代理、经
营;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设施、水利水电水资源
工程、土地整理开发、环境保护与整治等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
理。企业和资产托管,破产管理,财务顾问、进出口贸易及服务、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信披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吉林省国资委 吉林省财政厅
持股 90% 持股 10%
吉盛公司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任职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王喜东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胡同捷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王长生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
王志明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吉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吉林省农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俊臣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吉林省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潘 勇 男 中国 北京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尹玉柯 男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董事、吉林省铁路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除泉阳泉之外,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为:
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减持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原重整投资人,未支付
全部重整投资款,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退出《重整计划》并相应减少在
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间接持股 30.93%)。本次权益变动(减持间接持有股份),
基于司法裁定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完成《重整计划》约定支付义务的客观情况,
且有利于变更后《重整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后续实际发生减持,将根据现有减持规则的
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及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股份总计 221,173,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0.9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3 年 12 月 5 日吉盛公司与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森工集团、
财务公司及重整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和 2023 年 12 月 5 日长春市中
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 01 破 5
号之九,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退出《重整计划》、不再控制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
集团而减持了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21,173,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原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221,173,138 股股份,因上市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涉及重整事项而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述股份原有的权利限制情况没有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股份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
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
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
(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 01 破 5 号之
九;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泉阳泉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
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
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大街 1399 号
股票简称 泉阳泉 股票代码 600189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谊民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路与华新街交汇鸿泰城市
有限责任公司 讯地址
广场 6 号楼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间接持股数量:221,173,1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30.93%)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4,812,6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67%)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直接持股数量: 4,812,667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