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 料 目 录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www.sse.com.cn)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4楼)接待处报
到,领取会议材料,并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到时请出示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有
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
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
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处理。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行摄像、录音、拍照。
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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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1)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数据
(2)上传投票数据
(3)下载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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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低产胶园用于产业发展用地经济补偿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
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结合《海南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工作要求,以及水库移
民安置等实际情况,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
团”)下属农场公司拟使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橡胶”或“公司”)部分低产胶园用于油茶等产业发展,同时为水库移民安置
及垦区周边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基于上述情况,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邦溪分公
司、龙江分公司、红华分公司、红光分公司、西达分公司、西联分公司、中坤分
公司拟分别与项目用地主体签署协议,明确用地涉及的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总场”)为天角潭水利枢纽工
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其移民生产安置项目拟使用海南橡胶西培分公司
基地建设项目用地主体,其苗圃基地建设拟使用海南橡胶龙江分公司 2,154.00
亩胶园、海南橡胶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胶园。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红华农场”)为柚子及油茶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柚子及油茶拟使
用海南橡胶红华分公司 3,164.58 亩胶园。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达农场”)为油茶一期和二期种植项目用地主体,其种植油茶拟使用海南
橡胶西达分公司 44,011.00 亩胶园、海南橡胶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胶园。海
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联农场”)为菠萝蜜种植项目用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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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种植菠萝蜜拟使用海南橡胶西联分公司 4,745.08 亩胶园。海南农垦中坤农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坤农场”)为迈湾水利工程移民生产安置项目用地主体,
其移民生产安置拟使用海南橡胶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胶园。就使用胶园的经
济补偿,各农场公司拟以 18,000 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各涉及分公司。
上述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面积合计约 77,306.84 亩,补偿金额共计 139,152.31
万元,最终金额按实际交付的土地面积确定。
使用的胶园交付后,公司拟协商终止上述胶园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核减土地
承包租金。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八一总场、龙江农场、红华农场、西达农场、西联农场、中坤
农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艾轶
伦、王天明、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同一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传经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9 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旅游地产开发、健康养生服务、
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经营管理,水电安装、建筑工程,热带作物、热带水果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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卉种植与销售,国内商业贸易,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畜牧养殖,生态农业休闲
旅游,农业技术研发及咨询,农业基地开发与建设,农资销售,农贸市场开发及
管理,物业管理,租赁不动产、动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八一总场资产总额 6.22 亿元,净资产 4.54 亿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八一总场资产总额 6.12 亿元,净资产 4.52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积前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和屠宰加工,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
农产品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民宿,
劳务与技术服务,资产(农用土地)租赁,旅游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贸市场
开办。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龙江农场资产总额 4.24 亿元,净资产 3.83 亿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龙江农场资产总额 4.37 亿元,净资产 3.88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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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08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农产品收购、
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管理、住宿服务、劳
务与技术服务、自有资产(农用土地)租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红华农场资产总额 1.51 亿元,净资产 0.57 亿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华农场资产总额 1.83 亿元,净资产 0.54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红华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燕钊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资配送,初级农产品收购、
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农业休闲观光,休闲农庄,酒店民宿,劳务与技术服
务,资产(农用土地)租赁,旅游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矿产开采加
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西达农场资产总额 4.46 亿元,净资产 3.85 亿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西达农场资产总额 4.56 亿元,净资产 3.94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西达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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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水产养殖;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
危险货物);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水力发电;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经
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水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橡胶作物种植;农
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酒店管
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土地使用
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西联农场资产总额 4.72 亿元,净资产 2.07 亿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西联农场资产总额 4.35 亿元,净资产 2.23 亿元;
计)
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郁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热带作物种植,土地开发租赁服务,休闲项目开发,畜牧业生产,
热带农业种植,物流运输,水力发电,林木、纸制品制造,旅游开发,酒店经营,
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观光农业,畜牧、农产品加工、销售、
收购,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坤农场资产总额 3.51 亿元,净资产 2.3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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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中坤农场资产总额 3.58 亿元,净资产 2.52 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涉及的低产胶园面积约 77,306.84 亩(其中:西培分
公司 2,241.40 亩,邦溪分公司 685.78 亩、龙江分公司 2,154.00 亩,红华分公
司 3,164.58 亩,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西达分公司 44,011.00 亩,西联分公
司 4,745.08 亩,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
(二)权属情况说明
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涉及的胶园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28,211.99 万元,累计折旧
账面原值 494.47 万元,累计折旧 125.44 万元,账面净值 369.03 万元;邦溪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0.07 万元,累计折旧 46.45 万元,账面净值 33.63
万元;龙江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297.55 万元,累计折旧 105.26 万元,
账面净值 192.29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671.53 万元,累
计折旧 391.75 万元,账面净值 1,279.78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
原值 1,890.96 万元,累计折旧 378.61 万元,账面净值 1,512.35 万元;西达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7,374.57 万元,累计折旧 2,424.15 万元,账面
净值 14,950.42 万元;西联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21.08 万元,累计
折旧 332.74 万元,账面净值 488.34 万元;中坤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据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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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28,813.12 万元,累计折旧
账面原值 502.09 万元,累计折旧 126.16 万元,账面净值 375.94 万元;邦溪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0.19 万元,累计折旧 46.51 万元,账面净值 33.67
万元;龙江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386.63 万元,累计折旧 117.66 万元,
账面净值 268.96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680.15 万元,累
计折旧 404.17 万元,账面净值 1,275.99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
原值 1,943.46 万元,累计折旧 381.80 万元,账面净值 1,561.66 万元;西达分
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7,595.84 万元,累计折旧 2,611.98 万元,账面
净值 14,983.86 万元;西联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822.23 万元,累计
折旧 333.21 万元,账面净值 489.02 万元;中坤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补偿对象为项目用地胶园,补偿范围包括对橡胶树的投入、资产价
值及未来收入预计。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 号),结合
公司胶园资产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为:18,000 元/亩。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政府补偿标准,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
乙方:产业发展用地涉及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价格:
甲方规划水库移民安置、油茶种植等项目涉及乙方林权范围内胶园约
公司 2,154.00 亩,红华分公司 3,164.58 亩,红光分公司 8,305.00 亩、西达分
公司 44,011.00 亩,西联分公司 4,745.08 亩,中坤分公司 12,000.00 亩),具体
面积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实际交付的面积为准。结合乙方胶园资产情况,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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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青苗补偿和安置费用等项目,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为
(三)支付方式:八一总场、龙江农场、红华农场、西达农场、西联农场、
中坤农场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分别向项目用地对应的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
支付 2,057.61 万元、2,606.92 万元、2,905.08 万元、48,026.09 万元、4,355.98
万元、11,016.00 万元,剩余款项应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最终款项
金额根据实际交付情况多退少补。所有款项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
账户。
(四)土地交付:乙方按照甲方实际用地情况分批交付土地,具体交付时间
由甲乙双协商确定,交付时间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付时双方签署土地
移交确认书对交付时间、面积等事宜进行确认。
(五)土地清理:乙方林权范围内涉及乙方的橡胶树、青苗等地上生物资产
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土地交付后的 12 个月内,按照甲方项目规划开展
林木采伐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砍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项目推迟等
原因导致无法砍伐,乙方有权选择以评估作价方式向甲方出售相关生物资产,具
体协议由双方商定。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
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顺延交付土地及顺延配合甲方
处理相关事宜等。
(七)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树立大食物观等重要指示
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粮油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
结合《海南省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发展油茶产业的工作要
求,同时为协助做好水库移民生产安置工作,海南橡胶从顾全大局、兼顾国家、
社会和企业利益出发,就产业发展项目选址用地与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农场公司签
署协议并获得经济补偿。
本次低产胶园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 77,306.84 亩,约占公司当前全球
范围内经营管理土地总面积的 1.55%,获得的经济补偿可以弥补公司成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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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橡胶种植端的持续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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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琼
府办函〔2020〕321 号)、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琼办发〔2022〕14 号)、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
规划厅关于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垦地融合制度集成创新工作方案》
(琼自然资改〔2022〕383 号)等文件要求,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与海南省相关市县联合开展“垦地融合”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助
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发展规划,九个试点项目涉及使用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下属
分公司部分低产胶园,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负责项目新增耕地、旱改水和建设工
程占地范围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清点补偿和林木采伐手续办理等工作。
基于上述情况,海南橡胶红林分公司、红光分公司、广坝分公司、金鸡岭分公司、
山荣分公司、红华分公司、金江分公司、东太分公司、阳江分公司拟分别与九项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签署协议,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用地涉及的经济补偿等相关
事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主要内容
海垦(昌江)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江融合”)为昌江县十
月田镇垦地融合造大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南
橡胶红林分公司 5,865.00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昌
江融合拟以 2.5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红林分公司。
海垦(澄迈)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迈融合”)为澄迈县福
山镇西达农场红光立新队、和平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拟使用海南橡胶红光分公司 1611.49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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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澄迈融合拟以立新队 3.26 万元/亩、和平队 3.1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
橡胶红光分公司。
海垦(东方)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融合”)为东方市感
城镇广坝农场公爱三、四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
海南橡胶广坝分公司 285.70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
东方融合拟以 2.7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广坝分公司。
海垦(海口)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融合”)为海口市琼
山区三门坡镇红明农场红明十三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拟使用海南橡胶金鸡岭分公司 311.86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
济补偿,海口融合拟以 2.09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金鸡岭分公司。
海垦(乐东)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东融合”)为乐东县抱
由镇荣光农场山荣六队、山荣十七队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
项目拟使用海南橡胶山荣分公司 439.31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
经济补偿,乐东融合拟以 3.34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山荣分公司。
海垦(临高)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高融合”)为临高县多
文镇红华农场二十七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南
橡胶红华分公司 435.50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临高
融合拟以 2.58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红华分公司。
海垦(陵水)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陵水融合”)为陵水县本
号镇牛岭农场南平东风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
南橡胶金江分公司 682.86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陵
水融合拟以 4.5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金江分公司。
海垦(琼海)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融合”)为琼海市会
山镇东太农场东风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南橡
胶东太分公司 27.31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琼海融合
拟以 4.2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东太分公司。
海垦(琼海)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融合”)为琼海市会
山镇东太农场红旗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南橡
胶东太分公司 443.45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琼海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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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拟以 3.8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东太分公司。
海垦(琼中)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中融合”)为琼中县黎
母山镇乌石农场大丰十二队、阳江场部、阳江十一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其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拟使用海南橡胶阳江分公司 767.64 亩胶园。就土地综合整治
及使用胶园的经济补偿,琼中融合拟以 4.3 万元/亩的价格补偿海南橡胶阳江分
公司。
上述土地综合整治用地面积合计约 10,870.12 亩,补偿金额合计 32,005.62
万元,最终金额根据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备案入库的补充耕地(含新增耕地和旱改水)以及建设工程占地测量的总合面积
确定。
使用的胶园交付后,公司拟协商终止上述胶园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核减土地
承包租金。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昌江融合、澄迈融合、东方融合、海口融合、乐东融合、临高
融合、陵水融合、琼海融合、琼中融合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全资三级
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艾轶
伦、王天明、李小平、蒙小亮、韩旭斌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同一关
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海垦(昌江)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昌江)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颖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昌江)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垦(澄迈)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澄迈)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恩飞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澄迈)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垦(东方)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东方)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大海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02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东方)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海垦(海口)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海口)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海口)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海垦(乐东)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乐东)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琛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乐东)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海垦(临高)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临高)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琛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02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临高)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海垦(陵水)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陵水)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华阳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陵水)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海垦(琼海)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琼海)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鸿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琼海)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九)海垦(琼中)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名称:海垦(琼中)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土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屋拆迁服务;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海垦(琼中)垦地融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各关联人及其直接控股股东成立时间均不足一年,关联人控股股东之控股股
东海垦控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垦控股集团资产总额 1,114.72 亿元,净资产
(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海垦控股集团资产总额 1,280.28 亿元,净资产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土地综合整治用地面积约 10,870.12 亩,其中:红林分公司 5,865 亩、
红光分公司 1611.49 亩、广坝分公司 285.70 亩、金鸡岭分公司 311.86 亩、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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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439.31 亩、红华分公司 435.50 亩、金江分公司 682.86 亩、东太分公司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备案入库的补充耕地(含新增耕地和旱改水)以及
建设工程占地测量的总合面积为准。
(二)权属情况说明
土地综合整治用地涉及的公司胶园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标的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1,541.68 万元,累计折旧
原值 900.27 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账面净值 900.27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
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71.58 万元,累计折旧 0.49 万元,账面净值 171.09 万元;
广坝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53.06 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账面净值
万元,账面净值 33.92 万元;山荣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53.82 万元,
累计折旧 37.67 万元,账面净值 16.14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
值 0.49 万元,累计折旧 0.48 万元,账面净值 0.01 万元;金江分公司涉及的胶
园资产账面原值 54.14 万元,累计折旧 1.52 万元,账面净值 52.62 万元;东太
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28.08 万元,累计折旧 11.31 万元,账面净值
万元,账面净值 106.9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上述胶园的账面原值 1,705.41 万元,累计折旧 92.31
万元,账面净值 1,613.09 万元(其中:红林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050
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账面净值 1050 万元;红光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
原值 175.09 万元,累计折旧 0.55 万元,账面净值 174.54 万元;广坝分公司涉
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62.25 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账面净值 162.25 万元;
金鸡岭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33.92 万元,累计折旧 0 万元,账面净值
万元,账面净值 16.14 万元;红华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0.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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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0.48 万元,账面净值 0.01 万元;金江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园资产账面原值 28.08 万元,累计折旧 11.31 万元,账面净值 16.77 万元;阳江
分公司涉及的胶园资产账面原值 147.62 万元,累计折旧 40.78 万元,账面净值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采取包干方式,补偿范围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
清点、青苗补偿、工作经费及可能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测绘、评估、法律援助等。
项目涉及地块范围内除橡胶外,同时间种荔枝、芒果、龙眼等其他经济作物,其
补偿标准高于橡胶。部分项目涉及地块存在相应的滴灌设施、管护房等地上附着
物,除对其经济价值进行合理补偿外,预计还需另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
估测算,通过广泛的实地测量、评估最终确定补偿金额;部分地块涉及坟墓,开
展坟墓迁移工作沟通协调用时较长、工作难度较大,且迁坟补偿金额及实施过程
中不可预计因素较多。同时,土地综合整治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土地资源条件较
好,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具备耕地垦造的良好条件。
综上,参考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补偿标准,结合公司胶园资产、青苗及地
上附着物(含坟墓、构筑物等)情况、胶园土地区位禀赋以及相关工作开展难度,
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为:红林分公司 2.50 万元/亩、红光分公司立新队 3.26 万元/
亩、红光分公司和平队 3.10 万元/亩、广坝分公司 2.70 万元/亩、金鸡岭分公司
司 4.50 万元/亩、东太分公司 4.20 万元/亩(东太农场东风队项目)和 3.80 万
元/亩(东太农场红旗队项目)、阳江分公司 4.30 万元/亩。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政府补偿标准,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海垦控股集团下属垦地融合公司
乙方: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采取包干方式委托乙方负责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范围内乙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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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权属的新增耕地和建设工程占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清点补偿及办
理林木采伐相关手续。包干内容包括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青苗补偿、工作经
费及可能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测绘、评估、法律援助。
最终补偿金额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备案入库的补充耕地(含新增耕地和旱改水)以及建设工程占地测量的总合面积
乘以每亩经济补偿标准确定。
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海南橡胶各下属分公司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项目新增耕地和建设工程占地范围内林木采伐手续的办理工作,完成新增耕地和
建设工程占地青苗清点补偿面积需达 40%,确保项目达到进场开工条件;按工作
进度及甲方要求逐步提供工作面,完成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的清点补偿,
在后续的工程实施期间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三)支付方式: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昌江融合、澄迈融合、
东方融合、海口融合、乐东融合、临高融合、陵水融合、琼海融合分别向项目用
地对应的海南橡胶下属分公司预付 300 万元、300 万元、80 万元、150 万元、
地上附着物(含坟墓)清点补偿和乙方日常管理工作等。后续甲方根据乙方的工
作进度支付本协议约定的预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坟墓)补偿费用,乙方于
(四)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补
偿工作,土地发生权属争议纠纷的,乙方负责全面协调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协调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力、处理土
地权属纠纷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项目工程未能按照甲方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
工合同如期完工的,或因乙方推动工作不到位等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明确的任务
面积完成清点补偿任务的,应按包干经费总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耕地“非
粮化”“非农化”现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海南橡胶从顾全大局、兼顾
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出发,配合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就项目选址用地与海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垦控股集团下属垦地融合公司签署协议并获得经济补偿。
本次土地综合整治用地涉及土地面积 10,870.12 亩,约占公司当前全球范围
内经营管理土地总面积的 0.22%,获得的经济补偿可以弥补公司成本,不会对公
司橡胶种植端的持续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