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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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52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共 10 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公
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编号:2021-155)。
  (四)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
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
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密尔克卫
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60)。
  (五)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计划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9 日作
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3.15 万份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为 422.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95.86 元
/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31.11 万股,授予价格为 47.93 元/股。
  (六)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6.5 万份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
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为 415.54 万份,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90 人,行权价格 95.86
元/股。
  (七)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八)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九)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对 615,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一)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因在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登
记期间有 1 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自愿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
合计 10.00 万份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 102.60 万份,
实际预留授予对象为 39 人,行权价格 144.62 元/股。
  (十二)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十三)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十四)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对 310,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五)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十六)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十七)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对 495,000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十八)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
等议案。
  二、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5.5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
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
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公式及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44.62 元/股调整为 144.07 元/股。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
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关
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44.62 元
/股调整为 144.07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解除限售及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
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021 年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原因及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1 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行权/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
权价格、行权、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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