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作会议记录。
  第三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一)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事项:
查;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
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七条 发生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所列事项时或任一独立董事
提议时,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应当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在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有时间理解的情况下在专门会议前将独立董事提议事项的相
关材料及召开会议通知送达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
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材料。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在保证全
体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
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
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一条 每一名独立董事有一票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做出的决议或发表的意见,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不定期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出邀请
后,非特殊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人员
应当列席。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
检查的内容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对重大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
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
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
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独立董事应当对专门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第十七条 全体独立董事均对专门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阳钢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