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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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亿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以下事项履
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对《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确认的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第一次
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及时注销合
计 57.50 万份的股票期权便于公司管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将继续跟进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
  二、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本次行权符
合激励对象个人及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预留第一次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
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80.0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签字):
     唐骏          沈险峰               谢永勇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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