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 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8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
份增加)》,中城骥瑜自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中城骥瑜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20,700 股,成交总金额 6,168,406.15 元(含手续费),
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城骥瑜(浙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骥瑜”)出具的
《股份增持完成的告知函》,获悉中城骥瑜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份 5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增加)》,
中城骥瑜自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有意向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
公司权益,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具体实施计划需根据公司的经营
状况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而定。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20,700 股,成交总金额 6,168,406.15 元(含手续费),增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中城骥瑜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9,020,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7.75%。
  四、其他事项说明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尚国潮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