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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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
年12月11日上午9: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
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
下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股东推荐,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蓝波先生、李恒先生、朱伟文女
士、于力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若经批准担任公司董事,其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083)。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进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方若先生、管云鸿先生、赵振基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就任前,将继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若经批准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或至法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3-083)。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
见》、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拟对《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
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针对公司前期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三项制度
的修订审核程序由股东大会调整为董事会,上述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决议通过后
生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公告》
                                  (编
号:2023-084)。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中国证监
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新增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其专门会议履职的依据,上述制度由董
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
中国证监会新修订并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针对公司内控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修
订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制度由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
部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董事、监事工作职责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担负的责任重大。结合监管要求,
重大复杂事项风控、审核关口前移,在业务专业性、履职要求等方面都对于董事、
监事提出更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
贴水平,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维护股东长期利益,公司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拟对原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非任职董事、监事津贴由原税前12万元/年调整为18万元/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的公告》
                                        (编
号:2023-085)。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
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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