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5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15~09:25,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15~
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事项,本
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2 名,均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联 系 人:杨晓芬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 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议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
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性质
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份数量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提案名称 填报票数
编码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
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股东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我本人(本公司)持有金圆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