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75
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测标准”)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 9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公
告。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73 名,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64.77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29.08 万股调整为 49.436 万股,授予价格由 24.93 元/股调整为
计划的人员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确定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4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的 49.43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2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93,36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本 113,471,090 股的 0.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 53 人;授予价格为 14.49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52)。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250 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3,964,450 股减少至 113,790,200 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787,286 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同意对 12 名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
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
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
调整。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人员中有首次授予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220,320 股,预留授予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持有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400 股;合计 12 名激励对象,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254,720 股。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54,720 股
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1882 元/股。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条件股份
其中:高管
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售股
首发前限售

条件股份
总计      113,790,200   100.00%   -254720   113,535,480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同
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254,7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
购的原因、价格、数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测标准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