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明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合计 42,986.88 31,264.62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
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
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审议通过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为: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拟投入自有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投入金额 资金
合计 34,389.50 31,851.95 2,537.55
注:募投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51.95万元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额。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
序 账户余额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金 已累计使用
号 (含利
额
息)
合计 34,389.50 31,851.95 20,713.71 13,784.56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本项目预计
投资总额为3,452.8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452.82万元,主要系自主研发生
产一款小型便携式移动心电产品以及适合家庭使用的POCT试剂产品。项目建成
后,将新增6万套移动心电产品和30万份家用POCT试剂产品。
设施工、设备采购及制造安装进度滞后,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延期;同时,国内移
动心电产品市场竞争格局日益加剧,国内已上市几十款同类型的产品,导致市场
需求有所变化,如果公司继续实施“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可能存在不能
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基于对当前市场环境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
公司拟终止“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本着控制风险、谨
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决定终止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并将其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扣除规划使用资金后
节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上述拟终止募投项
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把
项目节余资金划入相应的银行账户,并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具体
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等作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到账超过一年;本次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一
方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能够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要求。
五、审批程序与专项意见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系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调整,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
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林尚研 徐学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