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明德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合计 42,986.88 31,264.62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
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9月10日,公司召开
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审议通过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调整为: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拟投入自有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金投入金额 资金
合计 34,389.50 31,851.95 2,537.55
注:募投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851.95万元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31,264.62万元多出的587.33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后的净增加额。
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该
次审议通过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扩建项目、移动医疗
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9月
调整至2024年3月。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
序 账户余额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金 已累计使用
号 (含利
额
息)
合计 34,389.50 31,851.95 20,713.71 13,784.5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移动医疗产品建设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5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8,259,8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103,109.78元,扣除发行
费用6,261,109.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9,842,0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8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入金额
合计 82,119.58 45,984.20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已累计使用
号 资金投入金 账户余额
额 (含利
息)
体外诊断产品建设项
目
合计 82,119.58 45,984.20 13,640.90 8,522.79
说明:
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15,000万元;
品尚未到期余额10,000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投向
公司产业园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公司产业园的办公楼、研发中心、部分生产
车间以及宿舍配套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目前处于内部装修阶段,其他部分生
产车间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中。
因受传染病爆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的前提下,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
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
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5栋厂房)的生产扩产项目;
五路以南地块)生产扩建工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四、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
和投资总额,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五、审批程序与专项意见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事宜,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
出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额,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
机构对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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