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京02执异1202号)。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嘉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
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1.依法撤销你院做出的(2021)京02执1518
号之一执行裁定;2.撤销你院于2022年5月2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
网络拍卖平台对案涉股份的拍卖,并依法重新拍卖;3.请求依法不予退
还华创证券已交纳的保证金。”
法院审查、裁定如下:
证券出具执行裁定书。法院于2022年6月16日作出的(2021)京02执
重新拍卖等其他异议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华创证券变更为太平洋证券股东资
格申请。前述裁定对股东资格核准无实质性影响。华创证券将在中国
证监会核准股东资格后,到法院重新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股权过户
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