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3-07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
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和12月7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研发大楼
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实到
董事4名,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葛承全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辞去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山东
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陈茂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茂鑫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
审阅和了解,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与条件,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职责,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后,同意提名陈茂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选举产
生新独立董事之前,葛承全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祝玉华先生、魏其文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祝玉华先生、魏其文先生的履历及相关
情况进行了审阅和了解,认为上述外部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
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与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祝玉
华先生、魏其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
、《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 号、
《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全体董事
同意公司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的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有关的新《公司章程》备案等后续事项。
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
同意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
同意修订《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茂鑫)简介
陈茂鑫:男,汉族,1976 年 4 月出生,法律硕士。从事法律职
业工作超过 24 年,有 18 年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经验、15 年仲裁员办
案经验和 6 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陈茂鑫律师现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
税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涉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
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茂鑫律师历任上市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三
板公司有安徽易德人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签字律师,并参加
上市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
本运作非公开发行项目;为新三板公司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
份有限公司、申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上海建工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新三板和拟上
市公司法律服务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则。
陈茂鑫律师同时为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等机关事业单
位提供法律服务,熟悉金融、国资监管、证券等法律法规。
外部董事候选人(祝玉华、魏其文)简介
参加工作,曾任沂源县悦庄镇政府镇长助理、沂源县委干部监督考核
办公室副主任、沂源县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副局长。现任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截
止本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高级会计师。1996 年参加工作,历任淄博新力塑编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新力集团公司副经理、山东世拓利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淄博联盛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沂源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融通部负责人。截止本
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