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郝先经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付明仲、
陆银娣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本次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公司优化现有资源
配置,挖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付明仲 陆银娣 郝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