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生《关于提议安徽艾可蓝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
盈利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屹先生提议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内容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万元(含)。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
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提议人刘屹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9%。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
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提议人刘屹先生于2023年7月27日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刘屹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除此外,刘屹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刘屹先生有增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屹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本次审议
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