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8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敏先生《关于提议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将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届满,张敏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张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
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购;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币 10,000.00 万元(含);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
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敏先生承诺: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
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
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
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
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
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