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 关于铁汉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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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3-164
债券代码:123004     债券简称:铁汉转债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铁汉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 要提示
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7号”文核准,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公开发行了1,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
之日起6年,即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1号”文同意,公司1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铁汉转债”,债券代码“123004”。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铁汉转债”到期兑付
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
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至6%(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为公司将按
债券面值10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铁
汉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 、到期兑付登记日
  “铁汉转债”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8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3
年12月18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3年12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铁汉
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 、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铁汉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06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
含税),包含最后一年利息1.80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12
月19日。
  四 、兑付方法
  “铁汉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铁汉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
账户。
  五 、“铁汉转债”摘牌日
  “铁汉转债”(代码:123004)摘牌日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起,“铁汉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铁汉转债”将停止交易。“铁汉转
债”持有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铁汉转债”转
换为公司股票。
  六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
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 20%。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
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的 106%(含最后一年票面利
率 1.8%)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
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6.00 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
币 105.64 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
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有关其他情况请咨询
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
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
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
民币 106.00 元(含税)。
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
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6.0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履行相应纳税义务。
   七 、联系方式
   公司证券与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5-82917023
   联系传真:0755-82927550
   联系人:邓伟锋 罗竹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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