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135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述资金额度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资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28 号)批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保
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7,420,000.00 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2,58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到位。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
级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9,806,386.81 元,扣除
上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193,613.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54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合计 617,077,400.00 500,000,000.00
截至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 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稳健型投
资产品。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源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集团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
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的可能。因此,本着维护股东利
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可
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
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
期、稳健型的投资产品。通过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上海艾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
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
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
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中信证券对上海艾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