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龙丽
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同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
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据新发布/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