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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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10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针对上述变更事
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应内容在《公司章程》
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及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   及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   地产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   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
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物
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通      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通
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      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辅助设备批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      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通用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
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
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      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
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四十五条 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第四十五条 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一)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二)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单笔交易金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额,以及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个月内或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      币,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公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
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订事
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 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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