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3-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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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修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进一
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四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
事全面汇报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独立董事应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二)公司财务状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重大投资情况;
  (五)融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七)对外担保情况;
  (八)其他有关规范运作的情况。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
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独立董事
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
前,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
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
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
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根据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所进行的沟通过程以及提出的意见
及要求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九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
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
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
事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就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
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相关事项。
               第三章 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
会、公司管理层的年度经营情况汇报、有关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汇报和重大事项的
实地现场考察,所形成签字文件及记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均作为董事会文件,
由公司证券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就年度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重大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就年度内公司因 会计准则
变更以外的原因做出的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
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
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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