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8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3〕269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7)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后,积极推进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实
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爱斯”)1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
所有限公司、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爱鑫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旷沄人工
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迪爱斯 100%股权已全部变更
登记至公司名下,迪爱斯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迪爱斯成为上市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期间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将于交割日后
专项审计,确定损益归属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若标的资产交割日
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前一个月最后一
个自然日;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
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迪爱斯在损益归属期间因任何原因产生的盈
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在损益归属期间所产生的亏损由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交易对方承担,并按其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应比
例于专项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补偿予
上市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宜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迪爱斯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
告,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并根据
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
关约定。
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
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
的手续。
及的股份发行事宜,并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
市的手续。
股份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务。
承诺。
二、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
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
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产迪爱斯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完成,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已合法持有迪爱斯 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
效;
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
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
实施;
资产的交割及过户登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长江通信已合法取得标
的资产;
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