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程海东
先生、程华女士、韩灵丽女士、马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中程
华女士、韩灵丽女士、马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华 周昆 韩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