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涉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查,现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认真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履历,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具备履行
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周路来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郭国良
先生、张志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杨庆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
务总监;聘任徐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海林
赖卫东
袁树民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