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春股份: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为 2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17.82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7.6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76,6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
万股的除外。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2 月 8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925,257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的 25%
(1,481,314 股)。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春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