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经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请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方可实施。
贴标准已执行 11 年。本次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承担的职责,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
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6 万元(含税)
调整为每人每年 7.2 万元(含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宋建武、穆随心、王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