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8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
份”)《公司章程》第 112 条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 117 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
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姚林龙、解旗董事提议,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
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邹继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宝钢股份参股山钢日照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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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 107.03 亿元现金收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
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称“山钢日照”)48.6139%股权。收
购金额最终以经国资备案的山钢日照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和取得所必要的国资批准程序、国资评估核
准/备案程序、其他任何政府部门所需的授权、批准和备案以及山钢
日照现有股东履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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