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1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晋辰贸
易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晋
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辰贸易”)作为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现向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与烟台恒尔投资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与周志德 等债权人签订<债务重组 与化解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七、《关于与曲丽尧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与高丽美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与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晋辰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943,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晋辰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2,943,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一并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