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
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谭岳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谭岳奇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
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
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
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
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中文名称: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inry Technologies Co., Ltd.
(3)设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
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401-3504(34、35 层)
(5)股票上市时间:2018 年 05 月 23 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欣锐科技
(8)股票代码:300745
(9)法定代表人:吴壬华
(10)董事会秘书:朱若愚
(11)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
区 3 号楼 34、35 层
(12)邮政编码:518055
(13)联系电话:0755-86159680
(14)传真:0755-86329100
(15)互联网地址:www.shinry.com
(16)电子信箱:ir@shinry.com
由征集人针对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谭岳奇: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武
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管理干部
学院,担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
就职于广东国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0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银(深
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
营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起人;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安泰科能源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3 年 12 月 15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
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
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
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6159680
传真:0755-86329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谭岳奇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
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
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谭岳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
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
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