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6 页
三、附件 ……………………………………………………………第 7-11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7 页
(二)本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9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0-11 页
关于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842 号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上海汽配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上海汽配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海汽配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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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汽配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汽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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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33.5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2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0,008.7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
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2,535.93 万元(不含税)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6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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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安装工程 工程建设 课题研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备费
投资额 费 费 费 其它费用 费用 资金 文号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
调配件有限公司年 嘉善县发展和
产 1910 万根汽车空 改革局,
调管路及其他汽车 2020-330421-
零部件产品建设项 36-03-124719
目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
调配件有限公司年 嘉善县发展和
产 490 万 根 燃 油 改革局,
分配管及其他汽车 2020-330421-
零部件产品建设项 36-03-124723
目
嘉善县发展和
浙江海利特汽车空
改革局,
调配件有限公司研 8,265.98 7,852.43 1,692.39 4,323.50 216.18 186.96 320.95 1,526.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
银行贷款
合 计 83,924.16 78,296.59 23,030.03 20,507.10 1,649.04 1,355.58 2,268.65 1,526.00 5,5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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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34,452,001.7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筑工程 设备购 工程建设
合 计 (%)
费 置费 其它费用
浙江海利特汽
车空调配件有
限 公 司 年 产
空调管路及其
他汽车零部件
产品建设项目
浙江海利特汽
车空调配件有
限 公 司 年 产
分配管及其他
汽车零部件产
品建设项目
浙江海利特汽
车空调配件有
限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合 计 55,924.16 12,241.30 756.50 447.41 13,445.20 24.0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 ,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231,448.1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000.78 1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60.47 75.47
律师费用 400.00 80.00
信息披露费用 516.04 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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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9.41 32.76
合 计 13,436.71 323.14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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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仅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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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仅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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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14 层 1412 号
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仅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之
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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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仅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盛伟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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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高丽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
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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