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关
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就该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24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
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
预计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渊 刘林森 谢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