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东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下称
“《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
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对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含股东代表和职工
代表,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
  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过半数监事
会成员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东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及通知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
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
通知召开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
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九条 监事会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
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东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
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监事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监事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对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向和意见,并由委托人签名。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第四章 监事会决议及记录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对审议的事项采取逐项表决的原则,即提案审议完
毕后,开始表决,一项提案未表决完毕,不得表决下一项提案。每一监事享有一
票表决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
决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根据表决的结果,宣布决议及报告通过情况,并应将表决结果记录在会议记
录中。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
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五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监事对决议或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决议或报告中说明。
   第十六条   监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
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
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开会的日期、地点和召开方式;
(二)   会议通知发出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东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   出席监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代理人)姓名;
(五)   会议议程;
(六)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
  的表决意向;
(七)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
  票数);
(八)   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
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监事
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
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大于”不含
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英可瑞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