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通过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监事会审议,分别同意提名秦传晓先生、白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提名秦传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白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
司监事的资格。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经综合考虑并根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情况,拟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
则》。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润本股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