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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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2
四、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
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87 号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水星家纺”)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
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
的责任
水星家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
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并确保其真实、
准确、完整及合理。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是否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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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水星家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
收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与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水星家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期
间的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水星家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
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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