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翔股份拟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 万张,共计募集资金 80,0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2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8,800.0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
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1]3-81 号)。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为继续保持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
求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
  (四)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4.05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投资风险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己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继
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本保荐人同意华翔股份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翔        夏姗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翔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