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签到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
①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1)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 3701 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第 2 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场(西区)A 座 37 楼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7:30 前送达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 37 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联系传真:0755-86021261
电子邮箱:buydeem@crasta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 3801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牛文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北鼎晶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 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
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
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