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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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自2023年12月8日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9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德
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发行人”或“公司”)向截
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德赛电池全体 A 股股东,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
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R+5 日)结束。现
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299,386,862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
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89,816,058 股,发行价格为 21.16 元/股。
  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
      有效认购股数(股)                 85,251,672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1,803,925,379.52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94.918073%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德赛电池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德赛电池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 21.16 元的价格,以每 10 股配售 3 股
的比例参与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
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
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
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
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
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原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收市,公司 A 股股
东持股总量为 299,386,862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 年 12 月 6 日,R+5
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 85,251,67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816,058
股的 94.918073%,认购金额为 1,803,925,379.52 元。
   (二)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 年 12 月 6 日,R+5 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
诺,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数为 20,593,679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89,816,058 股的 22.03%。
   (三)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R 日)收市,德赛电池 A
股股东持股总量为 299,386,862 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 年 12 月 6 日,
R+5 日)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85,251,672 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
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
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四)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
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3 年 12 月 8 日,R+7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 10 股
配售 2.847542 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11 月 27 日(R-2 日)在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
在主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
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
媒体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开市起,公司 A 股股票复牌。
     五、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
              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其
联系人:     王锋
电话:      0755-862998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      0755-23835518、0755-23835519、0755-23835296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
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
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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