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3-076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8 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77.9130 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 0.23%。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 归属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后):5.87 元/股 。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特”)于 2023 年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77.9130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首
激励对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次授予日公司总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18 192.00 87.59% 0.96%
人)
预留 27.20 12.41% 0.14%
合计 219.20 100.00% 1.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总额的 20.0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
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
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 1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净
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2 年三季度
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率不低于 2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率不低于 45%;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5%。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任何一个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其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
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则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贝斯特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9.2 元/股调整为 5.87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
归属数量由 1,920,000 股调整为 2,880,000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2,000
股调整为 408,000 股,共计 3,288,000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单名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其拟获授的 8000 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
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19 人调整为 118 人,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92.80 万股调整为 192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保持不变,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 220 万股调整为 219.20 万
股。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由 9.2 元/股调整为 5.87 元/股,首次授予尚未归属数量由 1,920,000
股调整为 2,880,000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2,000 股调整为 408,000
股,共计 3,288,000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87 元/股。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3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公司拟作废处理上
述 3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2070 万股。作废完成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18 人调整为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8 人(剔除本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 D 的激励对象),本期
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913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9130 万股,
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个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40.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于当批次归属前,须满足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为: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的审计报告(苏公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W[2023]A577 号)所述:公
不低于 10%;
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10%。
长 3.80%;实现归母净利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合并 润 22,886.95 万元,同比
报表口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增长 16.35%;2022 年股
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且以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 份支付费用为 103.35 万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
的归母净利润为
长 16.88%。公司层面
一个归属期的条件二,因
此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
绩达标。因此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 10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依据《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2
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A,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B,3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
绩效评定 A B C D
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归属比例 100.00% 100.00% 80.00% 0.00%
为 C 或 D。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3 名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或不得归属;共计作废处理上述 38 名激
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2070 万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9130 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已获授首次授予部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278.4000 77.9130 27.9860%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08 人)
合计 278.4000 77.9130 27.9860%
注:1、以上数据已剔除离职人员等因素。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
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77.9130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
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
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相关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
东。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
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
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手续。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