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东安动力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
事会补选公司董事发表下述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提供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
题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
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故同意提名于显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开运 张纯信 张春光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开运 张纯信 张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