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亨
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国泰君安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亨迪药业参与
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
了本次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内容
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股份锁定与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对外担保、内
幕信息管理、并购重组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公司参会人员就部分问题向国泰君安授课人员进行了咨询提问,国泰君安授
课人员现场进行了解答。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国泰君安认为:通过培训讲解及讨论的方式,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
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
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
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