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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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3-08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上
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
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
司全面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获得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顺
利推进,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其他方案内容不作调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获得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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