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根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
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实施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3 年 8 月 29 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95 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告》
(公告编号:2023-056)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
《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027,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3450%,最高
成交价为 14.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
为 221,089,276.91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