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3-07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立国先生《关于提议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罗立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
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立国先生。
提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立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结合公司
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罗立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1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购。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罗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提议人罗立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
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
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罗立国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
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