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7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3,059,36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65,993,115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并于2022年12月1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28名,对应股份数量为65,993,1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7553%,限
售期为 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武汉长盈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4,134,17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28,240,252股,本
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2,374,426股。本次权益分派新增股份已于2023
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
公司”)完成登记。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以2023年7月3日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9.13万股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91,300股已于2023年7月13日在登记结
算公司完成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2,374,426股增加至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东-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
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股东-武汉公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公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
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郭淼、周飞、
廉正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
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对本承
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股东-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辛军、武汉金鼎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赵惠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武汉惠人生
物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熊安
林、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元兵、戴永良、罗志中、吴晶、王志恒、深圳信德
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长盈天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伟钢、
张莉莉、柳祎、武汉航天光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监管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对本承诺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五)战略配售对象的相关承诺
中信建投股管家长盈通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战略配售限售期届满后,
对获配股份的减持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进
行。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盈通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
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长盈通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长盈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5,993,1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53.7553%。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量(股) 量(股)
本比例(%) 量(股)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汉惠人生物创业投资基金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张家港市惠科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信德金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共青城长盈天航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武汉航天光信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中信建投股管家长盈通科创
划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南通有限合伙)更名为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65,993,115 -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