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信联
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追溯云”)是公司的二级控
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追溯云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追溯云在上海
银行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担
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包含法定利息、约定
利息及罚息)、复利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追溯云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72号楼2层B区253室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系统集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
售,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信息发展全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59.7%股权,北海石基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25.59%的股份,张曙华持有追溯云11.94%的股份,上海中信
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追溯云2.77%的股份。
追溯云最近一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339.06
万元,负债总额2,958.73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176.00万元,流动负债2,782.73万
元)、净资产15,380.33万元、营业收入3,731.51万元、利润总额566.93万元、净利润
追溯云最近一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186.62
万元,负债总额2,697.60万元(其中非流动负债344.03万,流动负债2,353.57万)、净
资产15,489.02万元、营业收入2,673.65万元、利润总额81.80万元、净利润108.69万元。
追溯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依据被担保子
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结果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
险可控。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追溯云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9.7%股权;追溯云董事会成员5名,其中四名
由公司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控制权,能
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追溯云其他股东不为本次担保提供同比例担保或
者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133万元(不含本次1,000万
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均系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及合并报告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提请
上市公司关注及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健 徐传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