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实施员工持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
们的认可。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实施员工持股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实施员工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蒋萌、俞寿云、Zhang 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