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粤高速 B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 人,代表股份 1,364,604,824 股,占公
司总股份 2,090,806,126 股的 65.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298,505,8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28%。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1,331,058,865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3.6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
股份 1,032,813,7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98,245,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4.26%。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 人,代表股份 33,545,959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0 人,代表股
份 33,285,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2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
次股东大会。以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段海英律师、詹晓清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335,103,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7.8381% ; 反 对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324,437,8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97.0565% ; 反 对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0,665,6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7816%;反对22,880,2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767%;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364,316,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788%;反对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1%。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331,009,8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7.5381%;反对 4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35%;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001%。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3,306,1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4407%;反对 2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76%;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12,309,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4.1096%;反对
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4,743,4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8.8156%;反对
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7,565,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32%;反对 15,980,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8154%;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1,165,3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066%;反对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仁寿先生和刘衡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补选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仁寿,刘
衡。
本提案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的选举票数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仁寿 1,363,631,316 99.93%
刘衡 1,363,631,116 99.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